十八年前,在现实生活的煎熬下,为了糊口,迫不得已设班授徒,借以搏取三餐之温饱,迄今,回想起来,仍然教人脸红心悸。实际上,那时的我,自己还是在学习阶段,在艺术的基础上探索,又怎能教人呢?也许,在饥饿胆大之下,也没法考虑到其它了;只好“骗”起学生来了。这么一来,便告与庄歆及其诸同学好友结下这段师生缘了。
实际上,她的年龄与我相近。也许,学历远比我高些;只不过她先学写作,后学绘画。而我,却先从美术着手,才进修理论,涉及其它文学写作。因此,便告糊里糊涂地“捞”到目前这位优秀的“学生”了。
在那段不长不短的“骗食”日子里,好像也收了不少门徒。但,其能再进一步向艺术领域涉足者,真正投身于艺术怀抱的,在记忆中,似乎只有她一个!唯一的一个;也许,因此之故,彼此才能一直保持着联络。另一因素,则相信是彼此在学习范畴内有所相似;对艺术的探索有着类似的看法——即以知识、思想、理论等等作为创作的先决条件,配合着技巧,从而表现出自己理想中的事物形象。
时代在变,社会在变,而人,更是无时无刻不在变。事实上,宇宙万物的变,可说是自然界的规律。因此,一切事物人类的变,是件亳不稀奇的事——尤其是生活于不同社会环境,经历不同生活遭遇,接受不同思想灌输从而导致人生观的相异,艺术观的偏差。而这些,正好发生在我与庄歆的身上。幸亏,这艺术创作观的差异,只产生在表达的手法,技巧的异别,媒介的不同上。而创作内涵,仍然是一致的——即以作品的内容为创作宗旨与目标,或是有意识的创作目的。也许,这便是“还没站到对立面去”的唯一原因罢!
既然庄歆这么谦虚,又这么坦白及直率地针对我的艺术观,以及近作的一些理论观点提引开来,故我也不能不借这机会更进一步与她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。
再谈《现实与写实》
在艺术创作过程中,对“写实”这个字眼,我的看法与庄歆是一致的,其所不同者,只不过是手法及媒介的差别、或是不同的表达形式吧了。诸如她惯用版画为其创作工具,以色彩线条、构图上的对衬作为她中心思想的表达倾诉,从而流露其情感及思想;而我,则采用水墨画作为表现我思想的媒介,撷取现实客观事物的形象,景色或花草树木,飞禽走兽作为这思想与心情的具体形象而加以重现在作品中。
人,既然是生活在这现实社会里,那么这客观现实里的一切事物景象,对人已是一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。自然界景象事物的变迁,当会直接地影响到人。而人的变动,也即刻牵连到客观事物。因此,在这人类的社会里,现实与人,人与现实.就如鱼和水,水与鱼一样的密切相关。而艺术家,也是人。即是人,便绝对与这切身的现实环境脱不了关系。因此,若艺术家想表情达意,托情寄意,把中心思想传达开去,让别人引起共鸣,他的唯一及具体有效的办法,便是这现实客观社会的事物景象。可是这现实的事物,一旦通过艺术家的手腕再现在作品中时,已不是原本的“纯”事物,而是已渗透和染上了作者主观愿望,思想情感后的具有艺术生命的灵魂的事物景象了。因此,当人们一看到这经过艺术家提炼后的事物时,在这熟悉、亲切的形象里,便非常容易、迅速地接触上,从而引起交流及共鸣。因此,艺术家也就向他自己的思想与心情交了差了。反过来说,若有些人认为采用这既熟悉又普遍的客观事物作为作品的传播媒介,寄情托意,未免太直接与原本。改而采取种种丑化手段,扭曲现实事物,剪裁拼贴、组合重现,让作品更呈现缤纷复杂,令人寻味省思。诸如此类,当然也没甚不对;只不过是在创作过程中转弯抹角、曲折离奇地让观众兜个圈子跑罢了。但其作品若具有内涵思想或某种意义的话,当也不失为一件反映时代精神、社会风貌的作品。只不过表现手段不同罢了。然而,若无视于现实、唾弃客观现实事物的形象,一味以自己的意识为依归,凭借色彩或构图,加以衬托及传播,则其传达功效,将是事倍功半的。观众并非艺术家,何来的能耐及知识来辨别色彩与节奏,从而窥探作者的含意呢?因此,象诸如此类的幻想挖掘出来的形象创作,除了在某个特定时代的文艺思潮里瞬刻掠过之外,实际上也没法引起多大的人也震撼的。
写实主义与现实主义,在广义上,并没多大差别。只不过在狭义上及注释上有些差别。据我主观上的理解,原则上它们都是一样的。何况,写实,其意是指对客观存在的事物作形象的描绘。而现实,则除了事物的形象之更推广到更广泛的现实存在种种景象及精神。至于说写实主义的现实主义作品,一眼就看得明白,或是一眼便看穿之说,那也不尽然。当然,既然是一幅以现实事物的形象为其作品内容的表现媒介,对任何观赏者都将是熟悉亲切的,也就因为这熟悉亲切,故即刻引起共鸣。倘若那是一幅优秀的创作,一件具有内涵的作品,观众通过这熟悉的事物形象,大可进一步窥探作品中所要表这的意义及心情。因此,这一看就明白的说法,则未免矫枉过正了。
事实上,任何具有意识,有内涵的作品,不管采取任何表现媒介,利用不同表这手法,除了要用眼看之外,还得用心及脑去品味的。因此,一幅作品的好坏,其重要性还是在于作者个人的知识与思想。
政治、社会、艺术
向来,我都认为举凡艺术创作,不但要反映时代精神面貌,更进一步推动时代社会,或改革时代社会——倘若那是一个不合理、可诅咒及丑恶的时代与社会的话。同时,我也认为艺术创作,不但要深入生活,表现实际生活情况,而且是揭示现实生活本质、干预生活。有许多人对这种看法表示异议。而这反对及怀疑,不外是认为:“……画家供给观众的,本来就应该是一幅幅形象优美,足以怡情悦性的艺术品”或说“画家,并不是社会活动家、政治家、革命家”。因此,推动时代、改革社会、揭露社会本质并非艺术家的职责。对此,我又有不同的看法。
我想,一幅作品,除了形象优美,让观众怡情悦性之外,难道便交了差吗?形象优美,固然可供观众观赏品味,但在这优美的形象里面若有更深刻的内涵及意义,从而让观众通过这形象的带动而深思细嚼,寻觅窥探其内涵,那不是更有意义吗?文艺作品,既然是时代社会的产物,也代表着某一特定的时代精神、社会风貌。因此,在作品中便少不了爱憎、仇恨、歌颂与诅咒、赞扬与谪贬。所以,文艺创作,并不一味追求优美形象,而供人们作怡情悦性便可尽了责的。
艺术家,不是政治家,更不是社会改革家,我同意。但是,举凡艺术家,若其有高超的思想及见识,当会与这两者有所挂勾——尤其在意识思想上。
人的知识、生活、经历,将构成一个人的思想。
而这思想,在艺术家来说,将是激发其创作的原动力或是其作品的内容。由此可见,思想对一位艺术家来说,是有多么的重要!
思想,在意识形态中是属于人类的上层建筑物。政治家少不了思想,而社会革命家更不能缺乏这思想。当然,艺术家更有赖其思想来激发其创作。这三者身份不同,责任有别;可是,一旦在一个特殊的时代社会里,其所要负起的责任及目标,却是一致的!由此可见,其所谓“同”与“不同”并非在于身份与责任,而是在于时代与社会的需求。
再者,既然古今中外历史上有过如此的先例:西方社会的纳粹时代,东方历史的抗日时代,都有过以艺术作品作为号召和战斗的武器,由此可见其实际功效,依然是潜在的、必然的。在一个战乱、动荡的时代社会,艺术作品的表现及其功效,便会更具体些、明显些、突出些。在另一个平静的时代社会里,在表现上,也许就没那么突出、积极,或是必要!但这“必要”与否,并非决定于时代社会,而是视作者个人的艺术观、人生观以及其思想意识。
在这个地球上,在客观现实环境里,相信没有所谓十全十美的事物。因此,在任何时代社会里,便普遍地存在着光明与黑暗、美好与丑陋。其不同,只不过在成份多寡罢了。一位艺术家,处于如斯时代社会,应做些什么?表现什么?究竟应歌颂美好及光明,或诅咒丑陋及黑暗?这些,可要看各人的思想与立场了!
但我总是这样想,既然毎个社会都有其缺点及阴暗面,做为艺术家,若能善意地、中肯地以批判的精神及角度,对那小部分未臻完善的社会缺点与阴暗面,提出正面的揭露——建设性的揭示。相信,这对时代社会多少有些监督作用吧!?
文艺创作,并不是为政治服务,而应是为时代社会,以及普通人民服务。若一旦沦为政治所使用,其终将沦为政治的宣传工具。而这些,在近代史上,也曾出现过。
再谈《自然与艺术》
庄歆认为“向大自然学习,师法大自然,的确是中西画论都强调的一点。”因此“自达文西以后,都极强调自然”,“然而他们笔下的自然,已不是客观的自然;而是渗进个人思想感情与灵魂的自然了。”
我在《自然与艺术》的短文是这么认为:
据说,自然产生了艺术,而艺术却表现及突出了自然。
“向自然学习”,“师法自然”,好像是毎一位从艺者必经之道。实际上,自然对艺术创作,就有这么大的影响力。
最近,某位留英艺术家,曾大胆、赤裸地展示了“自然”。他不但直接地把自然再现,且经过种种实践证明了自然中的种种水与光,风与雨对自然的冲击与激荡。这的确是一件新奇且大胆的尝识。
我想,一位艺术家,若一味强调自然中的某些演变,直接赤裸地以自然物质当作作者内心的演绎,似乎有失艺术家的目标,也并非他们分内之事。
自然,固然促成了艺术作品,但这作品也应与这自然界之物质之形状,相互结合表现;从而更具体地衬托出作者个人内心的情感与思想,使观赏者通过自然界熟悉的物质形状之传达,接受这完整的加工后的艺术作品的主题感染。否则,自然界的一切物质,都成了艺术作品了。这么一来,在这世上,又何必有艺术家的存在?而自然景色与艺术作品又有什么分别?”由上述引文看来,我对自然的见解与她的看法是一致的,因此,我倒看不出她究竟反对些什么?事实上,我从未“忽视了人的差异性”,相反地,我总是提出许许多多不同时代社会背景、以及不同人物的想法与看法——尤其在艺术创作上。好像在这短文中,我支持向自然学习,但这学习,是大自然的一切事物景色,并非在证明这自然界的一切光与水,空气与土壤。这些,我却认为应是科学家的本分,做为艺术家,实在不必要“捞”过界。而这种看法及主张,再明显不过的!
贯穿庄歆的文章内涵,她对艺术的创作,仍然是以内涵为重点,只不过在表现上采纳较含蓄概括性的表达形式。以求进一步对人性的内涵展开探索,借以希望观众不但用眼看,也要用心探寻,用脑加以思索。她站在这种立场上,以这样的创作形式角度去看待我所执着、坚持的现实主义精神,以及主张以客观现实事物作反映、表达的媒介,从而流露个人对现实事物的爱憎、感情与思想。因此,也就难免认为我在创作上太拘泥于客观现实,太强调忠实反映,故“坦白有余、委婉不足”这些,都是可以理解的。
几个月前,在观看黄胄先生的展出后,一时心血来潮,而向他老人家提出许多个人主观的看法。而这斗胆的行为,相信引起不少人的暗骂:“不自量力!”(?)
当时,为了要“封住”黄大师的手,避免其还招,故引用他许多简介中的句子,加以“连捎带打”地“封锁”他还手,想不到这“绝招”,却让庄歆无师自通地学上了,而且如法炮制,还诸于我,我除了徒叹“孺女可教”之外,夫复何言!?
1986年12月23日完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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